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
近日,按照《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》(工信部节函〔2018〕73号)工作安排和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18〕310号)要求,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会同政策法规司、财务司、产业政策司、科技司、原材料工业司、消费品工业司、中小企业局,抽调部分省区市节能监察机构骨干技术人员,组织开展了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工作。
本次督查主要检查各省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完成情况,重点包括2017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,钢铁、电解铝、石化、化工、水泥、造纸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执行情况,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,电机、变压器、水泵、风机、空压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情况。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抽查企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等手段,对各省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,推动各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。同时,也了解了当前地方工业节能面临的形势,以及当前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从已完成督查的省份情况看,各省基本按计划完成了2018年度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,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实现了对石化、化工、造纸、独立焦化等行业的全覆盖,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执行专项核查持续深入开展,推动利用价格手段促进企业提升能效。电机、变压器、水泵、风机、空压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监察范围不断扩大,促进工业企业加快低效用能设备淘汰力度,推动工业技术装备水平不断升级。在节能监察中,各省及时处理用能违规行为,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,执行基于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,有利于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耗,降本增效,促进工业转型升级,实现绿色发展。
通过实施专项节能监察,各省节能监察机构也得到了锻炼,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,支撑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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