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将大力培育发展物流新模式新业态
核心提示
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创新物流新模式新业态、拓展物流协同协作新能力、降低物流行业制度性成本以及企业经营性成本,进一步激发物流在全省经济运行中降本增效的活力。
创新物流新模式新业态
河北省将促进物流体系智能化,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储运异地分离、即时同步响应的物流控制中心运行体系。原则上全省所有主城区内不再规划新建大型仓储设施。突出物流交易核心功能,谋划升级煤炭、钢铁等大宗原材料物流交易中心建设,促进京东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结算交易中心同步整体落户廊坊。发展多式联运新模式,着力培育物流品牌,优化运输组织形式。
拓展物流协同协作新能力
促进京津冀物流协同发展,努力构建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圈。提升河北省与毗邻省份协作能力,加快构建冀东、冀中南两大内畅外联物流通道。推进河北省与国际物流体系深度融合,加快建设河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,重点推进石家庄、保定、唐山、黄骅、邢台至欧洲铁路班列往返运行常态化,加快物流“走出去”步伐。
增强物流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动能
构建制造业供应链,支持保定市建设汽车、新能源物流基地,支持石家庄、唐山市建设专业化制造业物流基地。做强商贸业供应链,支持大型商超、专业市场等商贸企业建设网上商城。促进物流与交通有机融合,推进张家口城市货运铁路外绕线项目、唐山汉南铁路延伸至曹妃甸、唐曹铁路延伸至京唐港区等工作。
提高物流聚集效益
研究支持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优化升级的评估考核方案。实施屋顶阳光计划,制定并实施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计划,其收益用于聚集区机构招商引资和区内基础设施建设、物流项目建设。推进物流示范先行,凡获得国家部委各类物流示范试点推广的单位,由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奖励,用于项目建设。
降低物流行业制度性成本
河北省将进一步降低物流行业制度性成本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公司制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取得经营资质后,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,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,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。改革道路货运证照管理制度,车辆道路运输证可实行省内异地年审,今年内合并货运车辆年检(安全技术检验)和年审(综合性能检测)。取消“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”行政许可事项。
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性成本
河北省还将进一步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性成本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,总部设在河北、在河北各地分别纳税的物流企业,可按照现行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,申请汇总纳税。规范涉企收费,除法律法规、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规定外,取消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,对委托利用第三方变相收费行为及时立案查处。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。全面清理口岸各类收费。从降低或减免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、质量保证金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“四项保证金”、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等方面为企业减负增效。
丨信息来源:河北新闻网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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